东莞一女子银行卡没离身 卡内20多万元不翼而飞

东莞市民江女士一张银行卡,一直贴身携带,但在六天时间内,被人用“克隆卡”在多个城市以转账、取现等方式盗取了卡内人民币约20多万元。东莞万江公安分局近日公布案情。原来,5名90后来莞务工人员,从工厂离职后合伙干起了“克隆卡”盗刷营生,其中一人更是潜入酒吧当服务生,利用帮客人刷卡之机,使用刻读机盗取别人银行卡信息,再将卡克隆成“伪”卡到柜员机取钱转账。目前,警方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,缴获银行卡读卡器1个,伪造银行卡21张,台式电脑2台、手提电脑1台及其他涉案物品一批。对此,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表示,金融机构对于储户存款有保障其安全的法定义务,储蓄期间发生的非因储户过错造成的资金损失,应该由金融机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
獐子岛巨亏继续发酵:背38亿债,10金融机构卷入

理财周报记者袁盼锋北京报道:“扇贝绝收,巨亏8亿元”的獐子岛事件还在继续发酵。11月11日晚间,獐子岛发布公告称,公司股票于11月12日起继续停牌。自10月14日以来,獐子岛已经停牌达一个月之久。日前,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对于獐子岛事件表示称,证监会目前正在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。据公开信息显示,截至2014年9月30日,獐子岛负债总额约为37.99亿元,其中,短期借款26.82亿元,长期借款7.15亿元,借款涉及10余家银行。此外,獐子岛的前三大股东长期以来频繁进行股权质押融资,涉及五矿信托、中诚信托、中江信托、外贸信托、华创证券等多家金融机构。消息人士称,此前,大连市银监局已经组织开展了獐子岛的银企对接会,大连市银行业协会也组建了獐子岛集团债权行联盟小组会议,以及时了解企业受灾情况及对银行贷款的影响。

储户银行卡遭盗刷189万,农行被判全额赔偿

中新网贵阳11月5日电:贵州市民刘先生的一张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被盗刷189万余元,刘随后起诉了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六盘水分行,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,由农行六盘水分行赔偿全部损失。5日上午,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了近期的典型案例,刘先生银行卡被盗刷案就是其中之一。据了解,刘先生于2010年7月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六盘水分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,并存入195万元,7月14日,他发现银行卡仅剩5万多元。刘先生立即报警,经公安机关侦查,刘先生所持的银行卡被他人非法复制,于7月13日在境外一次性消费了189万余元。刘先生随后起诉农行六盘水分行要求赔偿损失。2012年,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农行六盘水分行需承担70%的责任,支付一百多万元的赔偿,双方均不服判决,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。2014年6月,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,最后判决农行六盘水分行履行约定合同,向刘先生付189万元存款和利息。法院认为,刘先生办理了农行银行卡,并与农行六盘水分行签订了合同,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,因此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。储户将存款存入银行,银行有义务保证存款的安全,银行由于技术漏洞而未能保证银行卡的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,并由此造成储户损失,银行有义务负全部责任赔偿储户的损失。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余波说,储户办理了银行卡,银行负有保证储户信息不被他人窃取、复制的义务,这是储户对银行的基本信赖期待和维护银行信用基础的基本要求,对于安全漏洞及技术风险,银行理应承担责任。余波表示,通报此典型案例的意义在于,以后全省同类案件可以此作为参考、标杆,统一类似案件的执法尺度,同时也提醒储户要保护好个人信息,希望银行有所警惕,提高防范意识和安全技术等级。